为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,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,5月初以来,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。
本次行动以农贸市场、商超、肉制品经营单位为重点,通过查看照明灯具的光源颜色、亮度,对比自然光下产品色差等方法,全面排查销售食用农产品使用生鲜灯的行为。同时,现场宣传新修订的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引导经营者认识到生鲜灯危害性和违法性,自觉摒弃生鲜灯,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。
截至目前,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,检查经营主体80家次,扣押生鲜灯48个,责令25家经营主体对使用生鲜灯的行为予以改正。下一步,县市场监管局将常态化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,防止问题反弹。同时,将不断加大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宣传力度,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全力守护老百姓的“菜篮子”安全。